一、档案鉴定工作,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,并据以确定档案“存毁”的工作。
二、档案鉴定工作,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,必须坚持全面观点、坚持历史观点、坚持发展观点。
三、档案鉴定,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度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。
四、档案鉴定工作,必须有组织、有领导地进行,一般应有领导、专职档案人员和有关处室、系(部)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。
五、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,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,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,办好鉴定手续。
六、档案销毁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,并须有2名监销人员陪同。
七、档案鉴定工作,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,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、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,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