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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档案保管制度

点击率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/07/14 11:03:28

一、集中统一管理是我国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,学校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、载体的档案都应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保存,更不能据为己有。

二、档案装具要齐备、充足,符合规范要求,各门类、不同载体的档案存放科学、合理、有序,既方便日常查找,又能保证突发事件中的及时抢救。

三、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,发现破损档案及时修复,对于需要长久保存的档案,采取措施加以重点保护,使其既安全又能延长其寿命。

四、档案库房要符合防潮、防水、防光、防尘、防虫、防有害气体的要求,严禁放置易燃、易爆、与档案无关的物品

五、库房要经常保持整洁、卫生、温湿度要控制在相对湿度45—60%、温度14—24℃,二周做一次测试记录,逐步掌握库房管理规律。

六、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,同时做好安全记录分析。

七、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,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点燃明火。

八、节假日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,催回借出档案,锁好所有档案柜门。

九、库房钥匙专人保管,他人不得随便使用,发现钥匙丢失要及时汇报,认真处理。

十、离开库房前关灯、锁好库房门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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